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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房上市何以出台谨慎

1998-12-2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随着1999年停止实物分房最后一年的过渡期的来临,已购公房的流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强调,允许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上市交易,是国家政策已经明确的制度。但对开放二级市场,建设部态度慎重。

一些配套法规尚未完善,历史遗留问题尚待解决,由此,二级市场启动存在实际困难和诸多顾忌。

现行的土地增值税,按当时政策设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公司,而不是对个人购房。所以,在个人买卖住房的收益调节政策还没有形成的时候,匆忙地开放二级市场,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。建设部官员透露,中央再三强调对此要有一种政策,建设部曾经设想了很多种方案,目前仍没有统一认识。

建设部官员指出,对二级市场的启动和发展,需要持非常慎重的态度,特别是特大城市需要有对策,中央的方针是要研究准入政策,要研究收益的分配政策。

启动二级市场的权力在地方省一级人民政府,建设部对培育住房市场提出了四点意见:一是要有产权作保证;二是要尽快研究、制定开放住房二级市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;三是要积极研究有利于促进交易的税费政策;四是搞好住宅市场的中介服务,通过充分的信息沟通、优质的服务,促进住房的销售、交易和租赁。(《?望》1998年第51期唐敏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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